2025-10-27 来源:四川政务服务网
一、受理条件
1.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。
2.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3.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
4.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5.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6.取得户外招牌设施设置点位权属证明(其中,设置点位为自有权属的,提供产权证明;设置点位为租用的,提供租赁协议和点位产权证明)。
7.已统计本单位需进行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。
二、申请材料
1.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
2.营业执照
3.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承诺书
4.委托书
5.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、操作流程图
6.食品安全自查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、进货查验记录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
7.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食品经营的,应当提交每台设备的具体放置地点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展示方法、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等材料
8.户外招牌设施现状图及实景效果图
9.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场地权属证明
10.户外招牌设施设计方案或设计平面图
11.安全承诺书
12.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/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
13.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
14.场所平面布置图
15.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
三、办理方式
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“一件事办理”页面办理:
https://zxbl.sczwfw.gov.cn/themes/kbcydyjs/4359414634609143808?areaCode=510000000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