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2-09 来源:四川政务服务网
一、办理事项
1.临时救助
2.最低生活保障
3.特困人员救助供养
4.低保边缘家庭认定
5.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
6.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
7.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受理
8.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认定
9.就业困难人员认定
10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申报
二、申报材料
1.《就业创业证》(复印件)
2.《残疾人证》(复印件)
3.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授权承诺书(原件)
4.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(复印件)
5.土地(林地)被依法征用的农村劳动者:提供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。(复印件)
三、办理流程
申请人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“一件事”专区根据情形项选择提交申请资料→材料是否齐备(如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)→一件事综窗受理→民政部门进行临时救助/民政部门进行低收入人口认定、监测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最低生活保障;医保部门进行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;教育部门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受理;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住房救助;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救助→办理结果归集→四川省一体化平台→结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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